外地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流程
一、所需材料: 1.《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原专业技术资格公布文件(加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6.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各1份; 7.白底彩色免冠二寸近照一张。 8.若副高及以上调入还需填写《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1份(见附件2) 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齐。
二、办理流程: 1.办理初级职称调入的将上述材料送诸暨市人社局专技科办理(地址:永昌路12号人社局406室,咨询电话:87035676);确认有困难的,不予确认。 2.办理中、高级职称调入的将上述材料送诸暨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后,送绍兴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地址: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社大楼主楼1312室,咨询电话:81503329 )。 附件一:《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 附件二:《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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