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预审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七条
三、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四、申请材料:
1.聘用意向书;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企业)代码证及复印件;
4.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5.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
6.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7.健康证明及复印件;
8.护照及复印件;
9.《外国人在浙就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六、收费标准:无
七、办理地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12333
九、投诉监督电话:87012564
十、查询网站:市劳动保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