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培训、职介补贴核定——职介补贴核定
 
一、项目名称:
    失业人员培训、职介补贴核定——职介补贴核定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九条
三、申请条件:
    介绍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的职介机构。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
    3.单位银行帐号;
    4.《就业(失业)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
    5.签订的劳动合同;
    6.工资清单。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无
七、办理地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12333
九、投诉监督电话:87012564
十、查询网站:市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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