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核发及申领就业援助补贴——申领就业援助证
二、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诸劳社发〔2007〕54号)第三条第一项
三、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
1.援助对象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
2.援助对象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援助对象一寸照片一张;
4.诸暨市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申请认定表。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无
七、办理地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12333
九、投诉监督电话:87012564
十、查询网站:市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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