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核定——个人
二、政策依据:
浙政发〔2008〕59号、绍政发〔2009〕19号、诸政发〔2009〕46号
三、申请条件:
1.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2.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3.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4.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四、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登记表》;
2.《再就业优惠证》;
3.《就业(失业)证》;
4.个体营业执照;
5.当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及基苯医疗保险缴费发票凭证;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六、收费标准:无
七、办理地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12333
九、投诉监督电话:87012564
十、查询网站:市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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