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集体合同审查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四条
三、申请条件: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四、申请材料:
集体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无
七、办理地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12333
九、投诉监督电话:87012564
十、查询网站:市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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