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核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7〕96号)、《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办〔2007〕64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引进与人才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07〕50号第八条二十四款
三、申请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
四、申请材料:
1.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3.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
4.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无
七、办理地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12333
九、投诉监督电话:87012564
十、查询网站:市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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