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就业政策问答
 
1.城镇居民和农村户籍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有何不同?
答: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城镇居民和农村户籍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有何不同?
答: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确定。农民合同制职工领取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不低于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职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确定。
如农村户籍人员按有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其失业保险待遇可按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3.哪些人员可界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答:(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指具有本市非农户籍,在失业登记时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指本市非农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3)城镇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的失业人员,指本市非农户籍持有《诸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诸暨市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
   (4)农村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指本市农村户籍持有《诸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诸暨市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
   (5)复员转业军人,指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复员或者转业证明退出现役的人员(不包括农村退伍军人)。
 
4.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政策具体有哪些?
答:(1)对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后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根据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档缴费标准的一半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6年。
(2)对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实际缴费额(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计算,最高不超过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一百为基数计算的单位缴费额,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3)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经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局核准,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可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500元的岗位补贴。其中,对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稳定就业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的实际缴费额(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计算,最高不超过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一百计算的单位缴费额。
(4)对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当年创办企业,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每吸纳1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补助。
 
5.诸暨市农村户籍“4555”人员指哪类人?
答:“4555”人员指本市农村户籍45-50周岁的女性和55-60周岁的男性。
 
6.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户籍的“4555”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
答:(1)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户籍的“4555”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并已申报就业;
(2)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7. 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户籍的“4555”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
答:(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档缴费标准的一半(取整数)确定;
(2)在本市范围内参加过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的诸暨市农村户籍的“4555”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确定。
 
8. 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户籍的“4555”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
答: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6年;农村户籍的“4555”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
 
9.申领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助的对象和标准?
答:申领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助对象是在诸暨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满1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
标准是符合补贴对象和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3000元。
 
10.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及额度?
答: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是诸暨市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证残疾人、低保低保边缘户、退役军人以及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诸暨市外户籍,创业地在诸暨的高校毕业生)。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为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他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1.高校毕业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对新从事种养业的高校毕业生(指本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水果、茶园种植面积30亩以上,蔬菜种植面积10亩以上,或从事其他政府许可的种养业达到相应规模,且承包土地期限在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化承包(流转)合同的,分别给予每年2万元的补助资金,连续扶持3年。
 
12.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的标准和期限?
答:对建立并正常运行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按排高校毕业生(指毕业两年以内)见习的,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分别是:大专毕业生按照诸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照诸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13.见习期间除享受见习补贴外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高校毕业生被见习单位招(聘)用的,可补缴见习期的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按实际缴费额(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最高不超过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一百为基数计算的单位缴费额给予补助。
 
14、高校毕业生来诸暨创业就业可享受哪些人才政策?
答:大学本科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诸暨注册成立市场主体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时限3年的每人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若购房则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和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15.高校毕业生享受人才政策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自2014年起毕业当年和次年均视作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与我市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我市注册成立市场主体,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3)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免费保管。
 
16.申请租房或购房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租房购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1张;
(3)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17.如何申请租房或购房补贴及何时发放补贴?
答:(1)租房补贴:申请人填写《租房购房补贴申请表》,携相关资料于每年6月1日—30日、12月1日—31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于次月15日—31日发放至个人账户。
(2)购房补贴:申请人填写《租房购房补贴申请表》,携相关资料于每年12月1日—31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于次年1月15日—31日一次性划入相应房产公司账户。
 
18.哪些企业可以申领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
答: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当年创办并吸纳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创办并吸纳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
上述企业需与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19. 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的标准?
答: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的标准为: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当年创办企业,每吸纳1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000元;每吸纳1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000元。
(2)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创办企业,每吸纳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000元。
 
20.用人单位招用哪些人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答:诸暨市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在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新招用本市范围内参加过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的本市农村户籍“4555”(女性45-50周岁,男性55-60周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1.用人单位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标准及期限?
答:(1)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单位为招用人员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实际缴费额(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之和计算,最高不超过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一百为基数计算的单位缴费额,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2)用人单位新招用本市范围内参加过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的本市农村户籍“4555”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计算。
除就业困难人员被招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累计补贴期限不得超过3年。
 
22.什么是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什么是家政服务?
答:(1)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主要是指与家政服务员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其派遣到家庭(包括医院、养老及残疾人照料机构)提供家政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
(2)家政服务是指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残)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
 
23.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和条件?
答: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是:在本市经营并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诸暨市,持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
(2)政服务员不少于20人(从事老人、残疾人照料的不少于15人);
(3)家政服务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4.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和期限?
答:(1)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百分之五十,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为企业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实际缴费额(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之和的百分之五十计算,最高不超过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一百为基数计算的单位缴费额,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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