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停止失业保险待遇?
答:
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工作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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