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如何计算?
 
答:
一、每次住院均设起付线,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400元。一个医保年度内一次住院超过4个月的,满四个月计算第二次起付线。特殊病种门诊每四个月计算一次起付线,每次均为500元。
二、急诊留院观察后直接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留院观察后未住院的,不作住院计。
三、住院期间发生转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从低级别医院转往高级别医院时,起付标准按高级别医院计算;从高级别医院转往低级别医院时,起付标准不再调整。
四、设立家庭病床以后住院或出院以后设立家庭病床的,如病种一致,在四个月内不另计算起付线,如病种不一致,则起付线均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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