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侯科红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来源:党建室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诸人社党〔20172


 
关于侯科红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侯科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职务;
  王钶钶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蒋咏凯同志任基层平台管理科科长(原身份不变);
  余 波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社会保险科科长,免去其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寿才涛同志任公务员管理科科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何栖叶同志任就业促进科科长、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主任;
  钟 明同志任人才开发管理科科长;
  边建义同志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免去其仲裁科科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陈少华同志任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主任;
  楼 颖同志任仲裁科科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金小芳同志任工资福利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翁勖玮同志兼任市退休干部管理所所长;
  周国苗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免去其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荣华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屠海宾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职务;
  蒋芬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赵 怡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副主任;
  蒋正道同志任党建室副主任,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意钕同志任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张 洁同志任公务员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少杰同志任人才开发管理科副科长;
  钟元栋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 庆同志任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副主任;
  马生超同志任仲裁科副科长;
  徐川洋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毛竞婧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原身份不变)、就业管理服务处副主任;
  赵 伟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原身份不变);
  郑 宝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傅小华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财务科科长;
  蔡 良同志兼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审核一科科长;
  张天宇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审核二科科长;
  楼柯慧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管科科长;
  郑玉燕同志任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原身份不变);
  免去蔡建楠同志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一新同志的政策法规科科长、社会保险科科长职务;
  免去戚保良同志的公务员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楼仁良同志的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顾忠欣同志的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财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徐 微同志的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管科科长职务。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7 年1月18日           

 
 
 
 
 

  抄送:绍兴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派驻第五纪检组。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